首页 > 社务动态 > 正文

信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08-10-29 16:48:16 来源:信阳供销网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信政办[2008]150号 

信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为加强信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整合现有回收网点,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六城联创”,促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信阳市人民政府2号令《信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整体目标和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切实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政治任务,作为创建文明、生态、卫生城市的重要内容,作为提升城市品味、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重要举措,精心谋划、合理布局、统一标准、规范建设,在全市区域内形成布局合理、网络健全、设施适用、功能完善、管理科学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更好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产业化。

(二)整体目标:通过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完善再生资源经营管理机制,努力实现城市90%以上的社区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站(点),90%以上从业人员纳入规范管理,90%以上再生资源进入指定的市场交易和集中处理,90%以上再生资源得到回收利用,形成以城市社区绿色回收站(点)为基础,分拣处理中心为核心,加工利用为目的,点面结合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促进再生资源行业经营健康有序发展。

(三)建设原则: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形成各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高起点、高标准推进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二、建设规划和标准,建设进度和管理模式

(一)建设规划和标准:以建立社区回收点、中心城区回收站为基础,以建立废品分拣处理中心为核心,构建完善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

1、社区绿色回收点。主要负责回收居民交售的生活性再生资源(包括:废纸、废塑料、废旧金属、废玻璃、废旧家电设备等)。按照“便于交售”的原则,社区每1000-1500户居民区中设一个再生资源回收点。对市区范围内的流动收购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实行“五统一、两规范”管理,即:统一衡器、统一指导价格、统一车辆、统一编号、统一标识,规范服务、规范管理。流动收购人员每日收购的再生资源统一交售到回收点,回收点进行初步分拣处理后用封闭式车辆送交再生资源分拣处理中心,回收物不在市内回收点存储。

2、中心城区回收站(含商业区和工业园区)。在中心城区按市政规划设立回收站,负责对相应路段再生资源的回收。对未纳入规划的原有回收站进行取缔。工业园区中原则上每个工业园区设一个再生资源回收站,负责对工业园区范围内的再生资源(包括:生产性废旧金属、废旧塑胶、包装物、废旧公用设施设备等)的回收。回收站实行统一网络标识和规范管理,采取回收企业定时、定点上门收购或承担企业清洁等的方式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再生资源的回收。回收物用统一标识、封闭式废品回收运输车辆送废品分拣处理中心分拣处理交易。

3、再生资源分拣处理中心。选择城郊适合且便于运转的地方建设13个具有废品储存、分拣、初级加工、交易、信息收集发布等功能的再生资源分拣处理中心,中心内设废旧金属交易区、旧货交易区、生活废品交易区、废旧物资分拣区。

4、再生资源分拣处理中心的建设标准:

1)再生资源分拣处理中心占地面积不应低于300亩,选址应符合市政统一规划,由再生资源龙头企业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

2)分拣处理中心设外围墙档,场内建筑房屋采用封闭式混合结构。每个交易区设废品交易办公室,负责废品收购、储存和对外交易。

3)分拣处理中心的废旧物资按区分类储存,货物存放整齐,符合环保要求,并定期对中心区域范围进行消毒,杜绝二次污染。

4)分拣处理中心内全部地面硬底化,装卸运输道路畅通。

5)消防设施齐全,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经营。

6)经营执照齐全,严格守法经营。

7)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运作。

8)建立经营档案,实行科学管理。

(二)建设进度:根据实际情况,信阳市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从200810月开始全面启动,各项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200810月开始,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市主流宣传媒体和其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市政府2号令《信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宣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宣传构建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战略意义、工作目标和主要措施,营造、扩大我市城市及工业园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社会声势和氛围。同时,做好市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规划和分拣处理中心的选址、征地及规划建设。

第二阶段:从20096月至20106月底,完成市中心城区回收站点的规划建设,在乡(镇)和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站,完成再生资源分拣处理中心内四个交易、处理区主体工程。做好城市主次干道和工业园区范围内原有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清理整顿工作,选择符合规范要求的经营户进入统一建设的回收网络中规范经营。

第三阶段:至201112月底,再生资源分拣处理中心附属工程和配套设施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形成市区统一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并按照建设规划对全面建成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进行组织检查、验收并申请国家有关部门的认证和全面正式运行。

(三)体系管理模式:我市市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采取“公司+分拣处理中心+回收站(点)”的管理模式,实行统一网络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从业人员培训、统一计量工具、统一从业人员服装、统一收购指导价格;规范服务项目、规范服务标准、规范文明用语、规范服务地点。

三、加强领导,确保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顺利进行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进。成立信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规划设置方案的审定实施、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和县(区)政府领导作为成员,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领导小组下设信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公室,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具体实施。市供销社作为市政府批准、市商务局授权的信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单位,负责信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搞好宣传,正确引导。市内各宣传媒体要充分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宣传作为重要的公益宣传任务,大力做好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广泛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及再生资源行业从业者,提高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推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认识,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齐抓共管,狠抓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本部门的相关职能,依据《信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加强协作,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市供销社要抽调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骨干人员到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公室,充实和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力量,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各县(区)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参照本实施意见组织实施。

本实施意见由信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一篇: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信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添加微信公众号“信阳供销”的通知

版权所有:信阳市供销合作社 豫ICP备18006153号-1 豫公网安备 41150202000055号 技术支持:联创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