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县区动态 > 正文

新县供销社召开酒驾醉驾突出问题以案促改暨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8-06-01 09:56:00 来源:信阳供销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和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党员和公职人员中开展酒驾醉驾突出问题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新纪[2018]5号)精神及要求,县供销社于5月31日上午借用结对帮扶村吴陈河镇石湾村村部会议室,组织召开县社机关酒驾醉驾突出问题以案促改暨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县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夏远银同志主持会议,机关入村全体帮扶责任人16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夏远银同志宣读了《信阳市纪委监察委关于全市4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中共新县纪委 新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全县5起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和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党员和公职人员中开展酒驾醉驾突出问题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县社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良升同志宣读了《新县供销社开展月廉政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代表县社党组对本系统开展月廉政教育活动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并结合市纪委监察委通报的全市4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县纪委监察委通报的全县5起醉驾典型案例和2012年陡山河供销社退休职工罗厚绪酒后驾驶机动车犯危险驾驶罪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警醒自己,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带头学习遵守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社会公德,坚决做到敬畏法纪、严守底线、不越红线;县社副主任科员、驻石湾村扶贫工作队总队长邵建新同志重点传达了“5.25”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精神和县委书记吕旅、县委副书记林志成讲话精神,对近期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在县参加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的县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金星同志,特地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对与会人员提出两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抓实工作作风,机关全体帮扶责任人要坚持每天上午8点半前到石湾村考勤签到,并在“河南扶贫”app网上签到,坚持每天上午、下午两次入户走访;按照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网格化管理要求,认真开展好档案核查、入户政策宣传、走访慰问、清洁庭院、昼访夜谈、幸福大讲堂等经常性工作,切实提升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满意率和认可度;二是加强廉政教育,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县社党组及所辖各党支部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开展月廉政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实施,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严格落实《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新纪[2018]5号文件精神要求,对照市县两级通报的典型案例和本系统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强化干部职工的纪律约束;县社纪检组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落实好监督责任,坚决从快从严处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上一篇:新县供销社、吴陈河镇联合开展 石湾村脱贫攻坚“幸福大讲堂”活动
下一篇:新县供销社三措并举推进电子商务

版权所有:信阳市供销合作社 豫ICP备18006153号-1 豫公网安备 41150202000055号 技术支持:联创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