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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供销社强化监督检查 “五一”“端午”廉洁过节

发布时间:2018-06-20 10:01:00 来源:信阳供销网

    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紧盯“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要求和市县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五一”“端午”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精神,县供销社党组、纪检组结合自身工作和学习实际,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扎实开展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搞好学习教育。坚持周一机关支部固定学习日制度,系统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宪法》《监察法》;及时制定《新县供销社开展月廉政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县社党组、纪检组于“五一”“端午”节前先后组织6次集中学习,重点传达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系列典型问题通报,学习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五一”“端午”廉洁过节的文件精神,学习县委、县政府和省市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同时,督促二级机构各单位和县直公司党支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县社党组、纪检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社重点工作规划,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典型案件剖析以案促改、城市公共秩序综合整治、棚户区改造、供销e家电子商务、汛期安全生产、系统信访稳定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制定工作方案,实行台账管理,着重从“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纪律不严明、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监督考核从严要求不够等7个方面,对县社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开展监督检查,推进完善作风治理制度建设和政策举措,健全作风建设长效保障机制。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五一”“端午”期间,县社党组、纪检组均组成2个专项检查组,采取随机察访、现场查看、突击检查等方式,对照省纪委“八个严禁”和市县纪委“九个严禁”要求,先后开展督查活动16次。特别是5月26日至6月18日期间,对机关干部职工入村开展脱贫攻坚活动情况做到每日必查。综合监督检查情况看,供销社在“五一”“端午”期间,没有发生违规公务接待和差旅、公务用车行为,无违反工作纪律现象,未发生单位和党员干部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大办喜庆事宜等违规违纪问题,节假日期间值班正常,无人访信访事项,全系统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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