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视察座谈会
发布时间:2008-12-08 16:54:27 来源:信阳供销网
市供销社承办
市人大常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视察座谈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11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已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对浉河区、平桥区、商城县、光山县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情况进行了视察,听取了各县区的工作汇报,并与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同志及社员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 16个市直涉农部门负责同志分别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汇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情况和下一步帮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打算,并就全市深入贯彻实施该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王道云在座谈时指出,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应当前农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由农民自愿联合形成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是完善我国农村基本经营体制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发展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是落实党的农村政策的重要内容,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提升农业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的迫切需要。我市的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在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民持续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并强力推进。
在全面分析我市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现状后,王道云强调,要准确把握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方向,做到“四个坚持”: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为原则,坚持以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为依托,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的理念。要认真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合作意识;加大扶持力度,切实搞好服务;坚持典型示范,建立引导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推动合力。
李军、尹保斌、张继敬分别就推动全市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健康发展提出了要求和建议。
市工商局四措施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是围绕“兴农富强”工程,建立商标富农、合同帮农等七项机制。二是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三是建立注册登记直通车,免除一切登记费用;组织业务骨干完善合作社章程,建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四是在主体培育、市场准入、打假治劣等10余个方面开展帮扶支持。截至10月底,全市共成立涵盖种植、养殖、林果等农民专业合作社214户,出资总额达325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