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供销社2010—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行领导干部末位淘汰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0-12-02 11:43:25 来源:信阳供销网
信阳市供销社2010—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实行领导干部末位淘汰工作实施意见
各县(区)供销社、市社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指示精神和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市政府廉政建设暨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效能意识,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根据信阳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信阳市2010-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行领导干部末位淘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信纠组[2010]7号)文件的要求,市社决定在全市供销社系统开展以“树立优良作风,建设魅力供销”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为切入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宗旨,以完善规章制度为基础,以预防行业不正之风、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为目标,着力构建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加快供销合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内容
(1)履行职责、落实政策情况;(2)社(企)务公开情况;(3)为群众做实事好事情况;(4)治理各种不正之风情况;(5)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情况;(6)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
根据信纠组[2010]7号文件的要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从2010年起,试行两年为一个评议周期。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各县(区)供销社和直属各单位负责组织本系统、本单位的评议工作,并积极配合市、县(区)政府纠风办、市社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对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0年6月20日至7月31日)
1、动员部署。按照市社评议工作的统一部署,各县(区)供销社和直属各单位要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健全评议机构,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本部门、本单位年度评议工作。
2、开展“树立优良作风,建设魅力供销”主题实践活动。各县(区)供销社及直属各单位要对照工作职能和服务项目,认真组织、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以努力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标,认真进行调研,对群众最急需、最受欢迎、受益面广泛的实事好事,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限,扎扎实实地做出实效,争创文明行业,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评议带来的实惠。主题活动要贯穿评议的全过程,并作为年度政风行风建设综合考核内容。
各县(区)供销社、市社直属各单位请于8月25日前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主题活动实施方案、评议工作机构、联系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社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征求意见建议。积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征求意见
建议问卷调查活动。认真组织实施省、市供销社统一安排的征求意见建议问卷调查。各县(区)供销社通过评议代表、政风行风热线、网站、电话、手机短信、评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渠道,广泛征求社情民意。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
1、反馈群众意见建议。市社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把问卷调查和通过其他途径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分类、分级向县(区)供销社和市社直属各单位反馈。
2、开展评议。各县(区)供销社、直属各单位对照评议内容和征求意见建议问卷调查收集到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尤其要抓好对重点、热点岗位的自查自纠和评议工作。
3、认真整改。(1)各县(区)供销社、直属各单位要对照反馈的意见建议和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方案;要紧紧抓住加大社(企)务公开、提升服务质量等环节,认真进行整改。(2)对群众反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从体制机制方面着手,进行深度的整改;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在制度上给予完善,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各参评单位要及时向市社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同级政府纠风办报送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等情况。(3)要认真查处评议中发现的典型违法违纪案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4)各县(区)供销社于
(三)考核总结阶段(2011年8月1日至11月10日)
1、报送材料。各县(区)供销社、市社直属各参评单位于
2、综合考核。市社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问卷测评群众满意度、满意度提升幅度、网上测评、评议代表测评、政风行风热线办、主题实践活动成效以及组织领导等方面的情况为依据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各参评单位综合成绩,依据考核结果综合排序。具体考核执行《信阳市供销社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考核办法》。
四、评议结果的运用
评议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评议结果将通报各县(区)委、政府,并直接运用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纠风工作责任制考核、文明行业(单位)评选等,作为考核被评议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工作绩效、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于群众满意度高、综合考核先进的单位作为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行领导干部末位淘汰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对于当年群众满意度低、综合考核靠后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供销社、直属各单位要把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评议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把握评议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评议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建立起科学的考核体系和评价体系,把评议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休的宣传、监督作用,公开评议程序、评议办法,宣传评议成果,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各参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体察社情民意,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办好事,尽心竭力解难题,坚持不懈做好事,以扎实的成效取信于民。
(三)严格程序,确保评议结果真实可信。要严格按照评议方案开展工作,组织好征求意见建议和测评活动;选好、用好评议代表,确保征求意见、评议、整改、督导、测评和考核的实际效果;科学统计,严格按照统一规定和程序核定评议结果。
(四)严明纪律,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在评议工作中,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编造或提供虚假材料,严禁隐藏或销毁评议资料,严禁复制测评问卷;严禁修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授意、指示评议代表和群众虚假评议,严禁接受被评议部门或行业的各种好处等。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附:信阳市供销社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信阳市供销社
二0一0年八月五日
信阳市供销社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人 员 名 单
组 长:张华宽(市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副组长:谢阳之(市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
万 强(市社党组成员、副主任)
陈泽全(市社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 固(市社党组成员、副主任)
牛 伟(市社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陈泽全(兼)
办公室副主任: 张世平
成 员:尹建英 宋立功 张相相
办公地点:市社监审室
联系电话:0376-6333865
电子邮箱:zsp633386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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