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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供销社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6-12-21 15:39:34 来源:信阳供销网

    根据中共罗山县委、罗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山县县直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罗发[2002]2号)和罗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直依照(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罗编字[2002]1号)精神,县供销合作社是全县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其机构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和供销合作工作的方针、政策;引导实施全县农村商品流通的政策与规定;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二)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协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城市消费合作社和专业批发市场体系建设,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促进城乡商品流通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三)指导全县供销合作色的业务活动;进一步深化棉花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改革,放开搞活棉花、农资企业;加强对烟花爆竹、废旧物资等特殊商品的经营管理;指导全县的茶叶生产、开发工作;抓好系统的储运安全和安全统筹工作;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技术交流、促进供销合作社经济的发展。
    (四)依法保护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县供销合作社内设4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研究、起草全县供销社工作的规范文件及重要的综合性材料;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目标管理、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机关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本机关和企业的体制改革工作;协助主要领导处理日常工作,保证机关安全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综合协调县社机关股室工作;负责工会、计划生育工作。
    (二)业务股
   指导协调全县供销社的业务工作,指导棉花和农资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对烟花爆竹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系统承担的消防、防汛、救灾工作的检查指导;负责系统的储运安全工作;搞好系统的安全基金统筹工作;负责基层社、专业社、消费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供销社物价、外经、外贸业务和扶贫工作;负责社直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与业务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县社直属单位的投资管理工作,对资产开发项目进行规划、论证、提出立项建议;健全社有资产档案,完善产权手续,确保资产安全,指导监督县社直属单位资产开发运营管理工作,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财务监审股
   指导系统财务、会计工作,推动财务管理的科学化;参与县社体改和目标管理。负责经济目标任务的测算、监控和考评;监督安全统筹等专项政策性资金的使用;负责本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做好县社直企业费用入账前的稽核工作;对县社直属企业财务管理及会计基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县社资金及机关经费管理工作;维护党纪、国家行政法规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检查和处理社直系统党员和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行为,受理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工作;负责检查、监督本系统的普法教育工作;宣传贯彻审计法规和有关政策;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的内审工作;负责县社直系统的目标审计;负责企业经理任中和离任的审计;负责县社系统经济责任审计、资产使用及租赁收入审计和各种专项审计。
    (四)人事股
   负责全系统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协助县社党委抓好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组织、宣传、老干、统战、人大政协和联络工作;负责系统党风党纪教育、勤政廉政的和行政检查工作,指导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负责系统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服务和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系统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管理预算形式
    县供销合作社机关事业编制为9名(含离退休老干部服务人员编制1名、驾驶编制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委书记1名,股级领导职数4名,纪检、检查编制再社机关事业编制中调剂。
    县供销社机关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四、2015年预算编制标准
    县供销社现有财政全供人员11人,离休干部1人,退休干部7人。在编车辆1辆。人员经费按县人社部门批复的正常工资编制,公用经费按在职每人每年2000元编制。招待费指标为每年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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