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召开以案促改暨警示教育会议
发布时间:2021-05-17 17:42:14 来源:信阳供销网
5月14日上午,市供销社召开以案促改暨警示教育会议, 安排部署市供销社系统以案促改暨警示教育工作。市监委委员曹建华,市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张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供销社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邹忠生主持。驻市商务局纪检组组长陈德明、市纪委第五监督检查室主任何振刚应邀参加会议。
曹建华强调,开展以案促改暨警示教育会议不仅是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重点整治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市供销社党组站位全市重点整治工作大局、压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工作部署。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以案促改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是教育保护挽救干部的重要途径,是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现实需要,要在全市供销社系统重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中,扎实开展好以案促改工作,深入剖析发案原因,研究发案规律,找准制度漏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良好政治生态。二要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担起责任,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发挥“三个作用”,务求实效。党组织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强力推动。责任单位要发挥好整改预防作用,做好案件剖析,修订完善工作制度,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好执纪问责作用,加大惩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持续释放严的信号,增强震慑效果。三要强化工作落实,形成以案促改标本兼治长效机制。要抓住关键,事前抓好教育预防,事中抓好惩治警示,事后抓好认真剖析,统筹做好事前、事中、事后“三篇文章”。要严格督查,市供销社党组要担负起主体责任,指导督促下属单位开展好以案促改工作;市供销社系统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开展务实高效的督促检查,确保以案促改工作成效。要完善机制,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协调配合机制、长效整改机制,开展经常性以案促改工作,从源头上杜绝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最终实现“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

张辉指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以案促改同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剖析典型案例、研究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找准并堵塞制度漏洞。从根本上遏制同类违纪违法腐败问题在本系统本单位重复发生,进而有效推进供销社专项治理工作,真正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二是突出重点内容,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结合供销系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按照七大类50项具体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和阶段性工作目标,实行台账销号制度,确保事事有人抓,事事有结果,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健全以案促改常态化机制,逢案必改、典型剖析、警示不断,坚决整改个案背后的普遍问题,形成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的良好局面。三是压实主体责任,确保以案促改工作深入推进。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职尽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整改突出问题,扎进制度笼子。要以“案”为基础,抓住“改”这一关键,实现“促”的目的,把以案促改工作与供销系统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起来,以发展成果来考量以案促改工作成效。

会上,与会全体同志共同观看了《贪欲的代价》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宣读了《信阳市供销合作社以案促改暨警示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通报了信阳龙潭茶叶总公司原经理刘明玉违纪违法和光山县供销合作社工业品公司原经理刘自国严重违纪两起典型案例并进行了剖析。
驻市商务局纪检组领导,市供销社领导、机关全体同志,市供销社直属单位负责人、纪检委员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