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供销合作社直属单位干部任用调整方案
发布时间:2010-12-02 11:32:49 来源:信阳供销网
信供发〔2010〕22号
信阳市供销合作社直属单位干部任用
调 整 方 案
为进一步落实干部管理“四化”方针,充实干事创业队伍,强化实干兴社氛围,确保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的连续性,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市社信供发〔2000〕第31号文《关于加强市社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队伍管理的意见》和市编委信编字〔2002〕76号文《关于印发〈信阳市供销合作社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直属单位干部状况,市社党组决定对部分单位干部进行任用调整。任用调整方案如下:
一、任用调整背景
1、直属单位干部年龄老化现象逐渐突出,老中青结构失调;部分公司的正、副科干部,今年需落实离岗过渡政策,班子力量亟待加强。
2、多数直属单位的中层干部,在现有岗位上实绩突出、条件成熟,有待于提拔锻炼、委以重任,增强班子活力。
3、2007年10月份以来,直属单位班子成员之间缺乏岗位交流,有待进一步调整优化。
4、个别直属公司干部到市社机关工作后,工作关系不能正式转入,身份无法明确,影响了干部自身的发展和进步。
二、调整任用原则
1、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原则。
2、严格遵守考核纪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民主集中原则。
3、严格遵循原定标准,坚持落实离岗过渡原则。
4、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坚持民主推荐与年度考核情况相结合原则。
5、严格尊重客观实际,坚持充实基层、精简机关原则。
6、严格结合工作需要,坚持提拔任用与交流使用并举原则。
三、调整任用条件
1、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思想觉悟、政策理论水平,和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胜任领导工作组织协调能力。
3、能坚持实事求是,正确把握党的方针、政策,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能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批评、监督。
5、有大局意识、有组织观念,能自觉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善于团结和带领同志共同工作。
6、提任科级干部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7、近三年(2007、2008、2009)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8、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调整任用程序
1、根据2010年2月份年度考核时各直属单位民主推荐情况,确定此次考核单位。
2、组织5个考核组,集中6月2号一天时间,对考核单位进行考核,由考核单位推荐出正、副科级干部任用人选。
3、考核采取背推与面推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背推实行投票制,参加投票的范围为各直属单位现有在岗在职人员、部分离退休人员、部分下岗人员;面推采取个人单独问答式,参加面推人员为各直属单位现有班子成员。
4、社党组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及此次考核结果,结合工作实际,综合各方面因素,研究确定任用人员及拟任职务并进行公示。
5、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办理任免手续。
中共信阳市供销合作社党组
二0一0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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